夜景照明的設計原則是什么
夜景照明泛指除功能性照明之外,針對性美化夜間人文景觀,自然景觀的照明。照明的對象有建筑或構筑物,廣場、道路和橋梁,機場、車站和碼頭,名勝古跡,園林綠地,山體,江河水面,商業街和廣告標志以及城市市政設施等的照明,其目的就是利用燈光將上述照明對象加以重塑,并有機地組合成一個和諧協調、優美壯觀和富有特色的夜景圖畫,以此來表現一個城市或地區的夜間形象。亮化照明工程公司墨緣照明的小編來介紹下它的設計原則:
1、本著遠近結合的原則,照明設計年限與修編周期應總體規劃一致,根據城市規劃中的分期建設安排,全 面系統地規劃城市夜景形象,形成完善的城市照明體系,以指導城市夜景照明設施的建設與開發。
2、照明設計中應考慮全 面規劃,分期建設,彈性設計的原則,強調節約能源,房主光污染,引導城市照明可持續發展。
3、夜景照明設計應在布局與內容上與其他各類專項規劃相互補,在規劃、設計、建設、管理過程中相互配合。
4、夜景照明設計需要以地方總體區域規劃為依據,依據其總體規劃塑造城市夜景形象,從照明層面落實城市概念規劃的行政、經濟、文化功能的理念,構建建科又沒、富有生機的夜間光環境效果。
5、通過夜間照明增強夜間的服務功能和環境效益。因此在照明設計中高起點、高標準、高水平規劃,科學合理地安排規劃設計范圍內的照度、色溫等的分布及控制指示,達成更過的功能性服務。